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大火烧死人 老板被批捕
金全 仇健

  本报讯  昨天,义乌“5·21”重大火灾事故企业——义乌市金朵拉饰品厂负责人朱堂弟被义乌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
  2005年3月,朱堂弟以自家五层楼房开办了义乌市金朵拉饰品厂。由于设施非常简陋,所使用电线曾多次出现问题,但朱堂弟没有引起重视。今年5月21日凌晨2时38分许,违章搭建的钢棚内的电线短路起火,并引发了大火,导致住在楼上的员工易某等6人死亡,袁某等13人受伤。6名死者中有4人还未满20周岁。